美国证券公司清算程序----两种托管制度并行运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6:421970年12月正式挂牌开业的美国证券投资者维护公司(SecuritiesInvestorProtectionCorporation,简称“SIPC”)是依据《证券投资者维护法》(SecuritiesInvestorProtectionAct,简称“SIPA”)建立的。SIPA清晰了由投资者维护组织介入证券公司破产清算进程,并由此发展起来一种别具特色的证券公司清算程序。此次介绍SIPA与美国破产法并行运用的联系。
SIPA与美国破产法别离规则了两种托管人准则。
依据SIPA的规则,由SIPC发动的清算程序的托管人及其律师由SIPC全权选出,然后由法院录用,托管人及其律师可所以同一事务所的人员。在证券公司补偿数额少于75万美元而且该证券公司的客户少于五百人的状况下,SIPC能够全权将自己或自己的某一名雇员列为托管人。而破产法规则托管人的状况较为杂乱一些,其发生可分为三种景象:第一种是暂时托管人,此种托管人是由美国联邦托管人从私家托管人团中选出一名无利害联系人担任,其使命的暂时性或长期性在于随后的第三种景象的托管人是否发生,假如第三种景象的托管人发生了,暂时托管人的使命便完毕,反之,暂时托管人的使命会直至破产完毕;第二种是美国联邦托管人自己担任暂时托管人,即假如私家托管人团中没有任何人乐意当托管人,就能够由美国联邦托管人自己担任;第三种是推举托管人,此种托管人由债务人推举发生,享有此种推举权的债务人有必要具有20%以上的债务额。
在SIPA程序中,托管人代表了向其提出了债务恳求且契合规范的客户,然后依据SIPA的规则拯救客户的丢失。而关于破产法发生的托管人,则是由美国司法部来进行办理的。美国联邦托管人体系是美国司法部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联邦托管人由司法部长录用,任期为5年,这些托管人是联邦政府官员,散布在全美国的21个区域,简直覆盖了全美国的一切联邦司法区域。此托管人体系的责任便是,经过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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