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在会计上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10:17企业从被出资单位分回的现金股利是否计入应税收益,计入多少,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则。在英国和日本,国内的股利收入是不用交税的;在美国,若持股的份额达80%以上,则免于交税,不然就要按15%的税率交税;在法国,股利收入要全额交税;但若持股达10%或l000万法郎,则按股利的5%课税;在德国,股利收入要悉数交税。在我国,依据税法规则,假如出资者适用的所得税率不高于被出资者,股利收入不用交税,不然要按规则补缴所得税。至于股权出资收益中未分到现金股利的那部分何时计入应税收益,各国的规则也不尽相同,但比较多的规则是等收到现金股利时交税。可见,在长时刻股权出资的所得税问题上,永久性差异和时刻性(暂时性)差异都或许呈现。因为永久性差异的管帐处理比较简单,下面仅学习国际上一般的做法,就相关的时刻性差异的管帐处理办法进行讨论。 一、成本法下时刻性差异的管帐处理 长时刻股权出资按成本法核算时,管帐上是在分回股利时承认出资收益的,这与税务上承认出资收益的时刻是共同的。因而,成本法下不存在承认递延所得税贷项问题。关于成本法下的永久性跌落(价值降低),管帐上的承认常常依据办理当局的工作判别,而在税务上,依据可操作性考虑,常常以完成者为限。比方我国台湾是以被出资企业主管机关核准日或股东大会决议减资日为认列丢失的时刻。这样,受慎重准则的影响,管帐上承认永久性跌落的时刻常常早于税务上的承认时刻,然后就呈现了时刻性差异。 关于上述原因引起的时刻性差异,有一种或许的处理办法是:在管帐上承认永久性跌落的同期,承认一项递延所得税借项,一起承认一笔相应的所得税利益。即借“递延所得税措项”,贷“所得税费用”。这种处理办法的理论依据有:①当有显着依据或满意掌握标明递延税款在可估量的将来能够完成(比方所持有的股份将在被出资企业的继续亏本期间转让),所承认的递延所得税借项便确实是一项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契合管帐上关于财物的界说;②满意权责发作制准则和配比准则的要求,因为在永久性跌落发作时,所得税利益本质上现已构成。但这种处理办法显着违反了慎重准则。递延所得税借项的转回是以将来有满意的应税收益为条件的,而这种“满意的未来应税收益”以及企业办理当局在承认永久性跌落时所做的片面判别,都带有必定的不承认性。所以这种处理办法不免有高估财物和收益之嫌,乃至或许导致牵动企业根基的超收益分配行为的呈现。 鉴于现在国际上对递延所得税财物的承认具有更着重慎重准则的倾向,咱们以为,对上述差异可行的处理办法是:在一般情况下,不在报表中承认递延所得税财物和相应的税收利益,但依据充沛发表准则,在报表的附注中予以发表,以进步信息的相关性;而当有显着依据或满意掌握标明价值降低不或许上升,并且对企业未来的满意应税收益有“无可置疑”的掌握时,应当依据本质重于方法准则,在表内予以承认。但即便如此,还应该在今后每期期末对所承认的所得税借项进行重估价,只需有痕迹标明本来的估量已变得不行靠了,就应该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满意慎重准则的要求。 二、权益法下时刻性差异的管帐处理 以权益法核算长时刻股权出资时,管帐上是在被出资企业获利的当期即以权责发作制为根底承认出资收益和丢失的;税务上一般是在收到现金股利时即以收付完成制为根底承认出资收益的。可见,权益法下的时刻性差异来自被出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出资企业关于其在被出资单位之未分配利润中应享份额的未来交税职责,一般来说,应在承认出资收益的当期承认递延所得税贷项,一起承认一笔所得税费用。这是与所得税管帐上的全面摊配法(彻底递延法)相吻合的。它的理论依据还有:①只需有依据标明该未分配利润将来会以现金股利分配,那么所承认的递延所得税贷项便彻底满意管帐上关于负债的界说;②契合权责发作制准则和配比准则;③充沛考虑了慎重准则;④可防止不该有的超收益分配行为呈现。当然,它的缺陷也是很显着的。因为这种处理办法依据这样一个假定:被出资单位的一切收益终究都将以现金股利分配。而事实上,长足发展的企业往往以未分配利润进行扩大再生产。这样,一部分现已被承认的递延所得税贷项本质上是一笔偿付日期无限远(在继续运营假定下)的“负而不偿”的债。这样一笔长时刻挂列的“债”,不只会形成所发表的信息不实,并且必将给企业带来许多不该有的费事,在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尤其会影响企业的负债权益份额以及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然后影响企业的理财方式,削弱企业的融资才能。 关于这些问题,咱们以为,可采纳如下几种承认方法:①关于被出资企业当期收益中未分配的那部分(合股票股利),准则上应承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贷项,一起承认所得税费用。但假如有依据(因为权益法下出资企业对被出资企业具有控制权或有严重影响力,这种依据不难获得,并且是较牢靠的)标明某部分未分配利润将不再进行分配,或将以免税结清的方法付出,就应该抛弃承认。②对曾经以为将进行分配而现在有依据标明将不被分配的那部分未分配利润,应消除已承认的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贷项。③假如某部分未分配利润曾经假定将无限期地延伸分配时刻,而现在的依据标明它将以现金股利的方法在近期内分配,那么就应该在本期补记一笔递延所得税贷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