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有非法行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07:03当公司面对关闭破产的时分是需求向相关部分请求刊出挂号的,这时分依据公司的状况会建立专门的清算小组,对公司的一些债券、资金和相关的设备等进行一系列的清算,清算人员在实行清算使命期间是有必要依照法令相关规则来实行的,假如违法是需求承当必定的法令职责,详细需求承当什么职责?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
一、清算组成员违法承当何种职责
建立清算组许多时分是由法院方面建立,只要契合规范的人才干担任清算组的成员,之后清算组成员在实行自己职责时,也要严厉在法令规则的范围内进行,不然的话就会导致行为无效,严峻的乃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则:清算组成员应当毋忝厥职,依法实行清算职责。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许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吞公司产业。清算组成员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许债务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清算组成员在实行办理、收拾、评价、变卖公司产业过程中不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施行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告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定见指出:清算组对人民法院担任而且陈述作业,承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危害债务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能够免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对情节严峻的,应移送相关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清算组成员在实行清算作业过程中,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形成债务人丢失的,应承当补偿职责。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议、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能够不予认可,债务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或许裁决其清算行为或许清算决议无效。
二、债务人会议的成员怎样确认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则,依法申报债务的债务人为债务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与债务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务没有确认的债务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暂时确认债务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产业享有担保权的债务人,能够参与债务人会议,但未抛弃优先受偿权力的,对核对债务、经过宽和协议、经过破产产业的分配计划不享有表决权。
债务人能够托付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许债务人会议主席提交债务人的授权。
债务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员工和工会的代表参与,对有关事项发表定见。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有关清算组员违法的话需求怎样处分的相关内容。其实咱们在建立清算组的时分,只要契合规范的人才干担任清算组的成员,清算组的人员的行为也要严厉在法令规则的范围内进行,不然的话就会导致行为无效,严峻的乃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相关法令咨询请致电听讼网在线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