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购买获得
房产证、另一方出资担任装饰的房子,是否作为夫妻一起财产进行切割?
该房子由一方婚前购买,且获得房子产权证书的,归于一方的
个人财产。另一方婚前对房子的装饰行为是对房子的添附,使得房子增值。可是假如两边没有约好婚后房子归夫妻一起一切,添附行为不能获得房子的一切权。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一起财产切割。只能凭相关依据和收条要求返还装饰时付出的价款。
假如两边在婚前买房的行为是根据结婚后一起寓居,一起一切的意图,一方担任出资购房,一方担任出资装饰的,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应该视为夫妻一起财产,可是在切割时应当按照其时的出资份额,不能简略地按均匀切割的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