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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22:35

南京市政府2008年211号文件摘要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退休的企业员工施行一次性奖赏的施行定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和《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退休的企业员工施行一次性奖赏的施行定见》(苏政发〔2006〕4号)要求,现对我市持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退休的企业员工(以下简称“持证退休员工”)一次性奖赏作业,拟定如下施行定见。
一、奖赏目标
一次性奖赏的目标为2002年12月1日今后退休未享用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员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用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员工,参照施行一次性奖赏。对现已享用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员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赏金。
契合以上奖赏条件、已逝世的持证退休员工,予以补发。
二、奖赏规范
一次性奖赏金的规范为每人3600元。
三、资金来源
持证退休员工的一次性奖赏金,由退休时地点企业付出,并参照独生子女补助免征有关税收。
吞并、转让、改制前企业持证退休员工的一次性奖赏金,由吞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付出。转让、改制企业付出一次性奖赏金有困难的,经确定同意后,由各级财务别离承当。
本定见施行前已依法破产企业持证退休员工的一次性奖赏金,由各级财务别离承当。本定见施行后依法破产的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赏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
驻宁省、部下企业,按从属联系处理。
四、奖赏目标资历承认及发放程序
(一)自己请求
1、持证退休员工凭自己《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独生子女证》)和《员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地点企业(其间:已吞并、转让、改制企业退休员工到吞并、转让、改制后企业)提出请求,已破产企业等退休员工到为其处理养老金生计验证的社区提出请求,填写《南京市持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退休的企业员工一次性奖赏金审批表》。
2、现已逝世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用证明及相关资料代为请求。
(二)奖赏目标资历承认
1、企业担任审阅本企业持证退休员工的资历。
2、大街(镇)人口计生、劳作保证部分一起担任审阅在社区请求持证退休员工的资历。
3、企业或社区将通过审阅的名单张榜公示7天,承受大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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