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延长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22:58
讼时效延伸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力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令规则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恳求权的,恰当延伸已完结的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延伸也有明文规则,诉讼时效延伸具有不同于诉讼时效间断和间断的特色。具体表现在,它是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并且可以引起诉讼时效延伸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确定的。延伸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状况予以把握。
1.延伸诉讼时效所根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合依职权承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议了法令不行能将阻止诉讼时效进行的状况悉数地加以规则。当呈现间断和间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现实即特殊状况,形成权力人逾期行使恳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检查是否作为延伸时效的事由,以补偿法令规则的缺乏。而所谓特殊状况而不指权力人因为妨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恳求权的状况。
2.诉讼时效的延伸适用于现已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结的诉讼时效期间依然有效能,而由人民法院决议恰当延伸必定的期间。
1.延伸诉讼时效所根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合依职权承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议了法令不行能将阻止诉讼时效进行的状况悉数地加以规则。当呈现间断和间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现实即特殊状况,形成权力人逾期行使恳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检查是否作为延伸时效的事由,以补偿法令规则的缺乏。而所谓特殊状况而不指权力人因为妨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恳求权的状况。
2.诉讼时效的延伸适用于现已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结的诉讼时效期间依然有效能,而由人民法院决议恰当延伸必定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