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市外户口迁入苏州办理材料(购房落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08:01关于市外户口迁入姑苏处理资料(购房落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市外户口迁入姑苏处理资料(购房落户):
1、身份证明;
2、房子产权证;
3、户口簿(经核对不能精确反映搬迁人实在户籍状况的需供给户籍证明);
4、参保证明(参与园区社保的,仍需供给园区公积金纸质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
6、家庭成员联系证明(非同户人员须供给);
7、独生子女证。
处理须知:
购买市区成套产品住宅75平方米以上,获得房子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选用3年以上,按规则参与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安稳的经济收入的,答应其自己、爱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需求供给“身份证明、房子产权证、参保证明(参保证明经过社保网站查验反映,参与园区社保的,仍需供给园区公积金纸质证明)、户口簿(经核对不能精确反映搬迁人实在户籍状况的需供给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联系证明(非同户人员须供给)、独生子女证”。以上所供给的证明资料有必要实在,标准、有用,如有涂抹、空缺项目、无有用期,印章模糊不清均作无效证件。发现假证,冒用的一概撤销搬迁请求并视情按有关法令法规及《方法依法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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