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如何维护改名后的姓名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21:15

怎么维护改名后的名字权?
我于2006年2月15日把冯永平改为朱鼎,但亲属们不认帐,定要我用原名在改名前的文书上签字,我深感压力不小,为脱节如此窘境,各位专家能否为我支招,使自已能在实际法令环境下求得一个解决方案?
律师回答:
名字权受法令维护,你能够回绝用曾经的名字签字,任何人无权干与。
相关法令知识:
名字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议、运用、改动自己的名字并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名字的一种品格权力。名字权维护的客体是权力人的名字。名字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挂号的本名。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则,公民享有名字权,有权决议、运用和按照规则改动自己的名字,制止别人干与、盗用、冒用。
《户口挂号法令》第18条,公民改动名字,按照下列规则处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求改动名字时,由自己向户口挂号机关请求改动挂号。公民的名字权遭到损害时,有权要求中止损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评论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