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9:55
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在很长一段时刻里都是非常常见的,其间我们最为重视的便是施工者的资质检查,可是该类合同的内容也不容忽视。那么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拾了如下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能够依据国家公布的有关合同演示文本拟定建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称号、地址、规模和内容;
(2)工期,包括全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心交给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检验及工程价款的付出、结算方法、付出方法;
(6)规划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供给日期及供给方法;
(7)资料的供给及资料出场期限;
(8)工程改变;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好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运用国际组织或许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或许会被要求选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造工程项目也能够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相关法令规则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造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造,发包人付出价款的合同。
建造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测、规划、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造工程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造工程的招标招标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揭露、公平、公平进行。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严重建造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则的程序和国家同意的出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缔结。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测、规划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根底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建造工期、中心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刻、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给时刻、资料和设备供给职责、拨款和结算、竣工检验、质量保修规模和质量保证期、两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造工程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选用书面形式缔结托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力和责任以及法令职责,应当按照本法托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
依据以上内容能够知道,除了包括一般合同中的合同标的以及价金、实行时刻外,还需要对工程的检验、质量保修等做出约好。主张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咨询专业律师,对合同进行检查,查找法令缝隙。若您还有疑问,听讼网还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能够依据国家公布的有关合同演示文本拟定建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称号、地址、规模和内容;
(2)工期,包括全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心交给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检验及工程价款的付出、结算方法、付出方法;
(6)规划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供给日期及供给方法;
(7)资料的供给及资料出场期限;
(8)工程改变;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好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运用国际组织或许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或许会被要求选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造工程项目也能够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相关法令规则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造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造,发包人付出价款的合同。
建造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测、规划、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造工程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造工程的招标招标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揭露、公平、公平进行。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严重建造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则的程序和国家同意的出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缔结。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测、规划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根底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建造工期、中心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刻、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给时刻、资料和设备供给职责、拨款和结算、竣工检验、质量保修规模和质量保证期、两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造工程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选用书面形式缔结托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力和责任以及法令职责,应当按照本法托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
依据以上内容能够知道,除了包括一般合同中的合同标的以及价金、实行时刻外,还需要对工程的检验、质量保修等做出约好。主张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咨询专业律师,对合同进行检查,查找法令缝隙。若您还有疑问,听讼网还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