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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如何办理身份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03:36

因为武士的特殊性,选用独立于户籍的军籍办理制度,从军后,当地户籍即撤销。退役武士怎么处理身份证?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网友咨询】
我是退役武士,现在急着用身份证,怎么办啊?
【律师回答】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办理标准》(各省法令调度内容大致相同)规则:
第五十四条 武士退伍、复员、转业的,由自己提交下列资料如下(一、二、三)资料,向安顿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挂号,身份证号码是终身不变的:
(一)县级以上安顿部分开具的介绍信;
(二)《居民身份证》;
(三)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许产权证明
安顿地公安派出所与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不一致的,除前款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刊出证明》。
第六十二条 被同意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自己、爸爸妈妈或许户主提交应征公民《入伍告诉书》以及《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刊出户口。
第六十三条 被同意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依照规则刊出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发现后应当告诉其爸爸妈妈或许户主在1个月内到公安派出所刊出户口;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派出所根据人 民装备部分提交的应征入伍人员名单,直接刊出其户口,并在5个工作日内打印《户口刊出证明》送达其爸爸妈妈或许户主。
户口刊出原身份证暂不能运用,能够运用部队发放的战士证购买车票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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