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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02:32

劳作者身陷劳作合同条款骗局
2009年1月,小刘与公司签定了劳作合同。本年4月她预备辞去职务,却发现公司一直都没有为她交纳社保,她要求公司补缴,公司却以2009年签定的劳作合同上写着“社保自愿交纳”拒绝了小刘的要求。小刘泣诉着:最初签定劳作合同时并没有看清楚该条款。现在想咨询律师该劳作合同条款有用不?
律师回答:
《劳作合同法》规则,社会稳妥是劳作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强制性的。公司与你签定的劳作合同中约好社保自愿交纳,是违法的,该条款无效。你可以向单位当地的劳作裁定委提起劳作争议裁定。
相关常识:社会稳妥是国家经过立法的方式,由社会会集树立基金,以使劳作者在年迈、患病、工伤、赋闲、生育等损失劳作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取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协助的一种社会确保制度。
社会稳妥有五个特色:
(一)确保性。施行社会稳妥的底子意图,便是确保劳作者在其失掉劳作能力之后的基本日子,然后保护社会安稳。
(二)法定性。便是国家立法,强制施行。稳妥待遇的享用者及其所在单位,两边都必须依照规则参与并依法交纳社会稳妥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完成社会稳妥的安排确保,意图在于确保劳作者因暂时或永久损失劳作能力以及赋闲时取得日子确保,安靖社会秩序。
(三)互济性。是指社会稳妥依照社会共担风险准则进行安排的。社会稳妥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担负,树立社会稳妥基金。社会稳妥机构要用合作互济的方法一致调剂基金,付出稳妥金和供给服务,施行收入再分配,使参与社会稳妥的劳作者日子得到确保。
(四)福利性。社会稳妥不以盈余为意图的,它以最少的花费,处理最大的社会确保问题,归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普遍性。社会稳妥施行规模广,一般在所有员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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