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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免税是否等于退税率为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21:41

出口退税是将出口货品在国内出产、流转环节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品报关出口撤交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是一国政府对出口货品采纳的一项免征或交还国内直接税的税收方针。
现在,我国的出口货品税收方针首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品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品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出售环节都相同视为一个纳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品在出口前实践承当的税收担负,按规则的退税率核算后予以交还,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
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与上述意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方针的出口货品因在前一道出产、出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而,出口时该货品自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出口免税有一般交易出口免税、来料加工交易免税和直接出口免税三种状况。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约束或制止出口的某些货品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旧征收,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品出口不交还出口前其所担负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方针。
出口货品退税率为零和出口免税相同是企业产品出口今后得不到退税款,可是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出口免税首要适用于出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品、来料加工货品、直接出口货品和一些特定的产品如油画等。即企业首要应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核算应收的退税款,因为出口免税,应将该出口产品耗用国内收购资料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本钱。假如该企业是出产企业,除了有出口免税收入之外,还有出口退税收入、内销收入等,需按必定的份额将出口免税耗用的国内收购资料的进项税额核算并转出。
出口退税率为零首要适用于一些国家约束出口的产品。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品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首要应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核算应收的退税款,然后依据下列公式核算销项税金: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交易方法出口上述货品核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品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 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交易方法出口上述货品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品核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品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 征收率)×征收率
因为该货品的进项不需进项转出,所以能够直接进行进项抵扣。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品,假如出产企业已按规则核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本钱科目的,可从本钱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则核算纳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本钱科目的,可将纳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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