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20:42不少人都会热心买基金,在看到基金商场的火爆后,不少商业银行也会投入到基金的职业中,增大银行的事务,让银行能够愈加全面的发展起来。商业银行要开设基金公司的话,必需求契合相关的条件,那么商业银行建立基金公司需求什么条件?
商业银行建立基金公司需求什么条件?
因为揭露征集基金的基金办理人(即基金办理公司)办理着巨额资金,一旦发作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给基金比例持有人形成重大损失。为此,关于基金办理公司建立应满意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出资基金法》做了规则,该法第十三条规则建立办理揭露征集基金的基金办理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同意:
(一)有契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则的规章;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有必要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首要股东应当具有运营金融事务或许办理金融机构的杰出成绩、杰出的财务状况和社会诺言,财物规划到达国务院规则的规范,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载;
(四)获得基金从业资历的人员到达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具有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契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设备和与基金办理事务有关的其他设备;
(七)有杰出的内部办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准则、危险操控准则;
(八)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规则的其他条件。
可是值得注意是,本条有一项为“(八)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规则的其他条件”,笔者以为此处应理解为除本条规则的条件外,其他法令、行政法规对基金办理公司的建立条件作出规则的,基金办理公司也应当契合。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对基金办理公司的其他建立条件有规则的,应当经国务院同意,才对基金办理公司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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