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05:29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同再婚白叟遗产承继纠纷案子。尹女士与钟先生均系再婚,尹女士没有儿女,钟先生儿女已成年并已独立日子。再婚后两人爱情并不安稳,曾一度离婚,后又复离。1997年两人因家庭小事发作争持,钟先生一气之下回到开封老家,从此两人未再共同日子。2003年4月尹女士过世,享年七十七岁,留下一套房产。尹女士的妹妹尹辛以为七年来姐姐的日子一向是由自己照料,而钟先生一向未来看望姐姐,没有尽到夫妻间的搀扶责任,系遗弃行为,不该再有承继权,故该套房产应由自己承继。钟先生则以为尹女士没有儿女,自己是她仅有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人;自己也年逾七十,自己的日子需要人照料,并无力照料尹女士的日子;尹女士有保姆,不需要别人过多照料,且两边因爱情问题分家谈不上遗弃,故自己对该套房产享有悉数的承继权。后两人诉至法院,该案现正在审理中。
近年来有关再婚白叟遗产承继纠纷案子呈上升趋势。如该院近来还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一对白叟再婚刚8个月,男方就逝世了。办理完丧过后,女方回婚姻期间两边住处日子,男方的五个子女却已将房门换锁,不让女方寓居。本来该房子是五子女的亲生母亲与父亲的共同产业,五子女以为已然父亲已逝世,女方就无权再寓居在这里,且五子女以为女方对父亲生前照料欠好,作为子女也无法忍受女方持续住在此。女方因无处寓居遂诉至法院,要求承继死去老公的房子寓居权并要求切割其他遗产。又如在另一案子中,男女两边也是仅成婚8个多月,男方逝世,女方以男方病重期间所写的一份遗言要求承继男方婚前的一套房产,男方的三个子女却以为遗言是在其父亲病重处于弥留之际所写,父亲得地又是脑病,所以该遗言不是父亲的实在意思表明。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晚年再婚后的遗产承继纠纷案子又牵涉到几个家庭,联系更为杂乱,假如诉讼中缺少充沛、清晰的依据,则不只加大了审理的难度,且使两边当事人之间的敌对心情家大,对立难以谐和。这时假如被承继人留有一份意思表明清晰清晰又不违背法令规定的遗言,问题就会方便的解决,悉数惊涛骇浪。如榜首个案子中,钟先生的确是尹女士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人,但是两边的确已分家七年,七年间尹女士还提起过离婚,七年中谁对尹女士尽了首要的奉养责任,尹女士的实在意思是什么,假如尹女士未留下只言片语,妹妹和老公之间也不会闹到争夺房子的境地。第二个案子中,两边在再婚时尽管曾有过一份再婚协议,但协议中触及遗产承继部分,却只有“如任何一方先走(逝世),后辈不得对留者另眼看待,屋内产业由留者自用”这样一句既含糊不清,又不契合法令的约好。由于从该条约好看,男方好像有照料女方日子的意思,但由于房内产业是男方与五个子女母亲的共同产业,并不彻底归于男方一人一切,所以男方并无权悉数处置;另“屋内产业”是否包含“房子”等又约好不清晰。这样一条遗言导致的结果是:女方抱着遗言要求寓居,子女要求依据法令切割遗产。第三个案子中,女方尽管也提交了一份遗言,但该遗言是男方在病重期间所写的一份笔迹歪纽、错字连篇、文句不整的东西,这是否是白叟的实在意思表明,假如仅有一份遗言的确欠好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