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8月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7:01记者昨日得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规范的告诉》,规则从8月1日起履行新的全省最低工资规范。各市(州)所挑选的合适本地实践的详细规范,要于明日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存案。
据悉,此次最低工资规范调整是依照《最低工资规则》,归纳考虑我省近期工作情况、工资水平、物价增加、社保水相等要素拟定的。月最低工资规范由450元、550元、650元,调整为650元(每日29.9元)、710元(每日32.6元)、780元(每日35.9元)、850元(每日39.1元)四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规范由4.9元、6.0元、7.1元,调整为6.8元、7.5元、8.2元、8.9元四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