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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带结婚证可以办理离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00:27
夫妻两边假如感情破裂,想要协议离婚的话,是能够处理离婚手续的,在处理离婚手续的时分,需求带着成婚证,假如有一方不带着成婚证是否还能够处理离婚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方不带成婚证能够处理离婚吗
没有成婚证,也是有办法。一般来说,处理过成婚登记但丢失或损毁成婚证申述离婚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
1.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补领成婚证。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作业暂行标准第五十五条规则:当事人丢失、损毁婚姻证件,能够向原处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许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请求补领。依据该条规则,丢失、损毁成婚证的,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补领。
2.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出具婚姻登记记载的证明。依据婚姻登记作业暂行标准第四条第三项,婚姻登记机关的责任包含出具婚姻登记记载证明。因而,已登记成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处理成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出具婚姻登记记载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3.能够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分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求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载证明或奉告其档案寄存地。因而婚姻登记机关有或许因婚姻登记档案已移送而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载证明,此刻,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奉告当事人婚姻档案寄存地。
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榜首、二项的规则:婚姻登记机关构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在本单位档案部分保管必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送。因而,婚姻档案寄存地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同级国家档案馆。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七项的规则,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能够查阅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分的印章方为有用。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分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答复能够得出,假如两边要处理离婚手续,可是一方不带成婚证,或许就没有办法处理离婚,但假如是丢失或许损毁,是能够补办成婚证,然后再处理离婚手续的,假如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能够致电听讼网在线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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