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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预付定金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04:08
在购买房子的时分开发商会让你交必定金额的定金,这个定金是不能退的。有的人不了解这个问题,开发商让他交定金就交了,到时分就发生不必要的敌对,那么相关的法令规则是怎样的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购房预付定金的法令
依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令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跟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跟着合同的消除而消除。
2.定金的建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好的,但只要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好,而无定金的实践交给,定金担保并不能建立。只要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践交给给对方,定金才干建立。
3.定金具有预先付出性。
只要在合同建立后,未实行前交给,才干起到担保的效果。因而,定金具有预先付出性。
4.定金具有两层担保性。
即一起担保合同两边当事人的债款。便是说,交给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债款的,损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债款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性质确认
1、定金的性质能够由当事人约好。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定金具有互不排挤的多重性质。例如,敌对约好金,当事人能够约好在正式缔结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好金;关于成约好金、证约好金,亦可经过约好使其给付后一起具有违约好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未约好,也能够推定定金兼具约好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好金、解约好金和成约好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一起具有证约好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好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依据《担保法》规则的立法精力,我国的买卖习气以及司法实践的遍及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好金。
以上便是相关答复,订金的性质能够由当事人进行约好,一旦交定金那么就不能进行返还了,所以自己在购房的时分必定要了解清楚,这个开发商不会主动了跟你说的,要是由于定金的工作而发生敌对就没得必要了。有法令问题的话能够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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