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老人订立了两份遗嘱,应该如何确定它们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22:25
核心内容:白叟缔结了两份遗言,应该怎么确认它们的效能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结合事例进行具体的解说,期望对您有协助。
案情介绍:
包老先生有4个子女,老伴在几年前逝世。因老二有肢体残疾,为了让其往后的日子更有保证,包老先生到公证处缔结了一份公证遗言,清晰自己百年今后,将自己一切的房子遗留给老二。2013年,包老先生患病,老三配偶极力照料。包老先生为感谢三儿子儿媳对自己的照料,又找来几位朋友为自己代书了一份新的遗言,就上述产业比例约好由老二和老三配偶共有。不久,包老先生因病逝世。那么本案中,包老先生先后留有两份遗言,哪份遗言有用呢?
法令剖析:
依照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法令的规则,公民能够依法缔结遗言处置自己的产业。遗言的方式有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等,其间以公证遗言的效能最高。假如存在数份遗言,则被继承人最终缔结的遗言具有法令效能。
本案中,包老先生先后留下两份遗言,一份公证遗言,一份代书遗言。但在公证遗言未吊销的情况下,公证遗言效能最高。尽管新的遗言确实是依照包老先生的原意就房子的切割事宜进行了修正,但由于没有实行法定程序,所以其最终从头以代书方式缔结的遗言依然没有法令效能,还是以从前缔结的公证遗言为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