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肇事方知道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02:05
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之后,受害者去医院医治后还需求了解自己伤情程度,在这时分就有需求做一个伤残判定。交通事故受害者做了伤情判定拿到了判定成果之后,不知道成果要不要给闯祸者知道。听讼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能够看一看。
一、交通事故伤残判定需求闯祸方知道吗
不必闯祸方参与。
不管通何种托付方法,伤者都要供给相关资料。交通事故伤残判定资料是否完好、充沛、实在,直接关系到司法判定组织是否会受理。资料越充沛、完好越有利于司法判定组织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平、合理的伤残等级。
1、入院记载
2、出院记载;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确诊证明书;
6、损害初期和医治完结后的X片、CT及确诊陈述;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判定托付书(若对医治没有完结或许出院的伤者,因调停需供给判定等级而提早做伤残判定的状况,应当在伤残判定托付书中予以阐明)。
二、法令规则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医治完结后,应当由具有资历的伤残判定组织判定伤残等级。具有资历的查验、判定、评价组织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存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向当事人介绍契合条件的查验、判定、评价组织由当事人自行挑选。
交通事故伤残判定成果是能够给闯祸者知道,闯祸者知道也不是什么坏工作,对判定成果不满意的能够经过法令途径来维权。关于交通事故伤残判定是否需求闯祸方处理但不知道详细处理要求,详细怎样做你能够来问问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