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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间算刑期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0 22:44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进行一审刑事判定后,当事人对判定成果不服的,有权使用书面或许口头的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阵提出上诉,那么上诉期间的拘捕时刻算刑期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通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上诉期间算刑期吗
不是算刑期,而是能够拆抵刑期。
关于刑事案子,在一审判定送达后,当事人有十天的上诉期,在这十天的上诉期届满前,一审判定没有收效,不开端核算刑期。
可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当事人的判定收效前,因本案而被实践拘押的时刻应该拆抵刑期,也就是说实践履行的刑期为判定确认的刑期,减去判定收效前被拘押的时刻。
二、刑事案子上诉的期限规则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令的规则,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上诉期限,依案子性质及其具体情况,分别是:
(1)反革命案子和贪婪等其他一般刑事案子,不服判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决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当事人接到判定书、裁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2)杀人、强奸、掠夺、爆破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子中,如被告人应当判处死刑,不服判定和不服裁决的上诉期限均为三日;如上述案子中的被告人不是应当判处死刑当即履行的,或许案情杂乱、被告人首要犯罪事实尚不彻底清楚,不服判定的上诉期限仍为十日,不服裁决的上诉期限仍为五日。
(3)一起犯罪案子中的一切被告人并未悉数判处死刑当即履行的,全案被告人不服判定的上诉期限一致为十日,不服裁决的上诉期限一致为五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逾上诉期限而未提起上诉,而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时,则第一审判定、裁决即发作法令效力,依法应予以履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得再行上诉。
三、关于抵扣刑期的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控制刑期的核算和折抵】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核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核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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