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桂林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00:46关于桂林工伤保险待遇审阅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行政批阅项目称号、性质
(一)称号: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根据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存部分非行政许可批阅项目的告诉(国办发[2004]62号)规则:非行政许可项目第75项,项目称号:工伤保险费率审定,施行机关:各统筹区域工伤保险经办组织。
三、施行权限和施行主体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则“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则建立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详细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一)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局担任在自治区本级参与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务拨款支撑规模或许没有经常性财务拨款的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地级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担任在本经办组织参与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务拨款支撑规模或许没有经常性财务拨款的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县级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担任在本经办组织参与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务拨款支撑规模或许没有经常性财务拨款的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行政批阅条件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财务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告诉(劳社部发[2003]29号)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首要生产经营事务等状况,依照《工伤保险职业分类表的分类,别离确认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险类别。
桂劳社发[2003]173号规则:各统筹区域劳作保证部分会同财务、卫生部分、安监部分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准则,根据保险费的运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损害程度等状况提出分类职业基准费率的详细规范,报统筹区域人民政府同意后施行。基准费率可定时调整,由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运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损害程度等要素,1至3年起浮一次,在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起浮两档。
五、施行目标和规模
参与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务拨款支撑规模或许没有经常性财务拨款的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六、申请资料
(一)有用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不属于财务拨款支撑规模或许没有经常性财务拨款的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供给其单位性质和经费来历证明资料。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桂林市许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批阅数量
很多量约束
九、收费项目、规范及其根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0773-281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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