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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法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09:53

中外合资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同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一起举行的合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港澳台企业因为特别的原因,一般来内地出资合资企业也相同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则:“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假如转让有必要经合营各方赞同。”此外,新修订的合营企业法施行法令第二十条也规则:“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赞同,并报批阅组织赞同,向挂号管理组织处理改变挂号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背上述规则的,其转让无效。”这些就充分说明合营企业在转让股权的时分有必要要得到合营另一方的赞同,不然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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