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涉外公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01:41
许多涉外的事项都需求去进行公证,那么处理涉外公证有什么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咱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咱们阅览!
1、真实性
所谓真实性便是指公证组织处理的公证事项有必要通过调查核实,承认无误。对不具有真实性的行为现实等,一般不予供给公证,如在涉外公证中,当事人为到达本身意图,往往供给虚伪的证明资料,这就需求公证员除了有一双火眼金睛外,还应对当事人供给的证明资料进行仔细检查核实。
2、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某一所需公证事项内容有必要不违背我国现行的法令、法规和政策,有必要不损害我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也便是恪守我国法令,参照国际惯例,并考虑各国有关法令不同的规则。如当事人要求处理在域外获得的证书或域外组织供给的文件公证,首要咱们应检查核实所供给的资料是否有违背我国的法令、法规等景象,其次按司法部有关规则给与处理。
3、其它事项
(1)处理涉外公证,请求人应向公证处提出请求,请求内容首要包含: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要求公证的事项,处理公证的意图和要求,在哪个国家和地区运用;
(2)要求公证事项,均须由请求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承认该事项的真实性;
(3)请求人对有关文件进行公证,须另向公证处提交一份该文件的副本,以供检查、存档;
(4)涉外公证一般一事一证,可是,假如几项证明内容归于同一运用意图地,能够把几份公证书装订在一起;
(5)不能在外国文件的外文正本上盖我国公证机关和公证员的印章;
(6)需处理认证的公证书,在装订公证书时,公证书后边要留下领事认证的空页,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公证书有必要装订、封存好,切勿散着送去认证。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