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的界定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01:00
行政法令部分和司法机关在法令的时分,可以对涉案的违法所得进行没收,违法所得你没收后一般会收上缴国家收当国库。违法所得没收时要先确认哪些是违法所得,那么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的界定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违法所得的界定
(一)界说:行政相对人违背行政法令标准制止性规则而获得的产业性收入。其法理根据来源于“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的陈旧规律。
(二)构成要素
1.“违法”即获得产业性收入的行为是违背行政法令标准制止性规则的行为。这儿的“法令标准”包含:法令、法规、规章;“制止”是指在法令标准中明令不允许的。
2.“所得”即违法行为获得的产业性收入,不包含无法以金钱表明的非物质性利益。
(三)适用掌握
1.“违法所得”是否包含本钱,法令标准尚无清晰一致规则。
(1)“违法所得”应包含本钱和赢利。
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则:2007年2月8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施行法令》“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2007]74号)清晰规则:一般情况下,《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施行法令》中的“违法所得”,是指“施行违法行为的悉数运营收入”。《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七条规则的"违法所得"是指“施行违法行为中收取的费用”。《药品管理法施行法令》第八十一条规则的“违法所得”是指“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在详细法令过程中应结合案子确认的现实与依据,依照行政处分的基本准则依法处理。该批复规则:确认违法所得数额以本钱加赢利为准则,以“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为破例。
卫生部的规则: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的《食物卫生行政处分方法》(已废止)第七条就清晰规则“本方法所称违法所得,系指违背《食物卫生法》,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活动所获得的悉数运营收入(包含本钱和赢利)。对形成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确认违法所得时,应当包含形成食物中毒或许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该批食物的运营收入。关于餐饮业,其违法所得以形成食物中毒或许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该餐次的总运营收入计。不供给或许不照实供给证明资料证明其违法所得的,依照没有违法所得查办”。2000年2月23日卫生部法监司卫法监发[2000]第16号文《卫生部法监司关于怎么核算化妆品出产运营行为的违法所得的复函》对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化妆品卫生监督法令》所称的违法所得是指违背《化妆品卫生监督法令》从事化妆品出产运营活动所获得的悉数运营收入(包含本钱和赢利)”。2000年4月13日卫生部法监司卫法监发[2000]第45号文《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组织管理法令〉中“不合法所得”意义解说的答复》也清晰:“《医疗组织管理法令》第四十四条中‘不合法所得’指未获得《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私行执业的人员或组织在违法活动中获取的包含本钱在内的悉数收入”。
(2)“违法所得”只包含赢利,不包含本钱。
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则为典型代表:国家工商局早在1989年《关于投机倒把违章案子不合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告诉》中就清晰规则:“凡有进销价(包含批发价、零售价)的,以销价与进价之差作为不合法所得”。尔后,国家工商在1994年发布的《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告诉》和1998年发布的《关于稳妥公司违法运营稳妥案子不合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请示的答复》中均着重对违法所得的核算方法“可参照《关于投机倒把违章案子不合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告诉》履行”。这就意味着在工商行政处分中,“违法所得”是指扣除本钱后的获利部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中也清晰规则“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得的赢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出产、出售伪劣产品刑事案子怎么确认“违法所得”的批复》中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的决议》规则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发生、出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不合法出版物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中也规则:“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
(3)尚有一些法令标准界定自身就很含糊,是否包含本钱难以清晰。如《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四十四条“ 本方法所称违法所得,指违背《食物安全法》、《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等食物安全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规则,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所获得的相关运营性收入。”
二、货值金额的界定
(一)界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0号)第二条 “出售金额是指出产者、出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悉数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没有出售,货值金额到达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则的出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未遂)科罪处分。
货值金额以违法出产、出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核算;没有标价的,依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核算。货值金额难以确认的,依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评价管理方法》的规则,托付指定的评价组织确认。
屡次施行出产、出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出售金额或许货值金额累计核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货值金额”法令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王法函[2002]第182号)“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则对不合法出产运营药品的行为“并处违法出产、出售的药品(包含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后的条款中所有“违法出产、出售的药品”均与第七十三条中上述规则的意义相同,即包含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
《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四十五条 “本方法所称货值金额,指餐饮服务供给者运营的食物的商场价格总金额。其间质料及食物添加剂按进价核算,半制品按质料核算,制品按出售价格核算。”
上述就小编对“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的界定”问题进行的回答,在界定违法所得时,法令人员需求掌握以下几点,违法所得应包含本钱和赢利、违法所得只包含赢利,不包含本钱等。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违法所得的界定
(一)界说:行政相对人违背行政法令标准制止性规则而获得的产业性收入。其法理根据来源于“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的陈旧规律。
(二)构成要素
1.“违法”即获得产业性收入的行为是违背行政法令标准制止性规则的行为。这儿的“法令标准”包含:法令、法规、规章;“制止”是指在法令标准中明令不允许的。
2.“所得”即违法行为获得的产业性收入,不包含无法以金钱表明的非物质性利益。
(三)适用掌握
1.“违法所得”是否包含本钱,法令标准尚无清晰一致规则。
(1)“违法所得”应包含本钱和赢利。
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则:2007年2月8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施行法令》“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2007]74号)清晰规则:一般情况下,《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施行法令》中的“违法所得”,是指“施行违法行为的悉数运营收入”。《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七条规则的"违法所得"是指“施行违法行为中收取的费用”。《药品管理法施行法令》第八十一条规则的“违法所得”是指“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在详细法令过程中应结合案子确认的现实与依据,依照行政处分的基本准则依法处理。该批复规则:确认违法所得数额以本钱加赢利为准则,以“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为破例。
卫生部的规则: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的《食物卫生行政处分方法》(已废止)第七条就清晰规则“本方法所称违法所得,系指违背《食物卫生法》,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活动所获得的悉数运营收入(包含本钱和赢利)。对形成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确认违法所得时,应当包含形成食物中毒或许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该批食物的运营收入。关于餐饮业,其违法所得以形成食物中毒或许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该餐次的总运营收入计。不供给或许不照实供给证明资料证明其违法所得的,依照没有违法所得查办”。2000年2月23日卫生部法监司卫法监发[2000]第16号文《卫生部法监司关于怎么核算化妆品出产运营行为的违法所得的复函》对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化妆品卫生监督法令》所称的违法所得是指违背《化妆品卫生监督法令》从事化妆品出产运营活动所获得的悉数运营收入(包含本钱和赢利)”。2000年4月13日卫生部法监司卫法监发[2000]第45号文《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组织管理法令〉中“不合法所得”意义解说的答复》也清晰:“《医疗组织管理法令》第四十四条中‘不合法所得’指未获得《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私行执业的人员或组织在违法活动中获取的包含本钱在内的悉数收入”。
(2)“违法所得”只包含赢利,不包含本钱。
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则为典型代表:国家工商局早在1989年《关于投机倒把违章案子不合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告诉》中就清晰规则:“凡有进销价(包含批发价、零售价)的,以销价与进价之差作为不合法所得”。尔后,国家工商在1994年发布的《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告诉》和1998年发布的《关于稳妥公司违法运营稳妥案子不合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请示的答复》中均着重对违法所得的核算方法“可参照《关于投机倒把违章案子不合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告诉》履行”。这就意味着在工商行政处分中,“违法所得”是指扣除本钱后的获利部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中也清晰规则“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得的赢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出产、出售伪劣产品刑事案子怎么确认“违法所得”的批复》中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的决议》规则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发生、出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不合法出版物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中也规则:“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
(3)尚有一些法令标准界定自身就很含糊,是否包含本钱难以清晰。如《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四十四条“ 本方法所称违法所得,指违背《食物安全法》、《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等食物安全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规则,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所获得的相关运营性收入。”
二、货值金额的界定
(一)界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0号)第二条 “出售金额是指出产者、出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悉数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没有出售,货值金额到达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则的出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未遂)科罪处分。
货值金额以违法出产、出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核算;没有标价的,依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核算。货值金额难以确认的,依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评价管理方法》的规则,托付指定的评价组织确认。
屡次施行出产、出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出售金额或许货值金额累计核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货值金额”法令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王法函[2002]第182号)“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则对不合法出产运营药品的行为“并处违法出产、出售的药品(包含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后的条款中所有“违法出产、出售的药品”均与第七十三条中上述规则的意义相同,即包含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
《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四十五条 “本方法所称货值金额,指餐饮服务供给者运营的食物的商场价格总金额。其间质料及食物添加剂按进价核算,半制品按质料核算,制品按出售价格核算。”
上述就小编对“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的界定”问题进行的回答,在界定违法所得时,法令人员需求掌握以下几点,违法所得应包含本钱和赢利、违法所得只包含赢利,不包含本钱等。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