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卖掉房子需要前夫的同意才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01:15法律咨询:
我与前夫2002年协议离婚,在民政局签定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加盖了民政局的公章,没有通过法院,协议规则房子归我,房子是我公司的房改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姓名。讨教律师,这份离婚协议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假如我想卖掉房子,需求前夫的赞同才能够吗?假如房子面对拆迁,拆迁后的房产能够办成我一个人的房产证吗?
律师给予以下回答:
律师:协议在你们之间是有用的,但依据房产交易部分的规则,生意过户或许需求法律咨询对方的合作。
律师:离婚协议应该是有用的,卖房子需求通过你前夫的赞同,至于拆迁是否能够办成你一个人的房产证需求依据当地的拆迁方针确认。
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一起产业
夫妻一起产业,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一起具有的产业。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成婚后到一方逝世或许离婚之前这段时刻,这期间夫妻所得的产业,除约好的外,均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产业的处置,需征得爱人的赞同。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一起一切的产业规模作出了规则,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1)薪酬、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的薪酬、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方针性收入、补助;
(2)出产、运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从事出产、运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具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因承继遗产和承受赠与所得的产业。关于承继遗产的所得,指的是产业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产业的实践占有。即便婚姻关系停止前并未实践占有,但只需承继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继的产业也是夫妻一起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5)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6)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住宅补助、住宅公积金。
(7)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8)发放到武士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产业规模作了规则。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1)一方的婚前产业;
(2)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3)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4)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