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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9:37
1、福田区罗先生来电咨询,医疗安排有哪些税收优惠?
地税局陈小姐答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安排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0〕42号)的规则,医疗安排分类不同,享用的方针不同。医疗安排将依照其性质、功用和承当的使命不同,分为非营利性医疗安排、营利性医疗安排、疾病操控安排和妇幼保健安排四大类。
以上医疗安排详细包含: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查验中心等。疾病操控、妇幼保健等卫生安排详细包含: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行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操控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行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安排、儿童保健安排等,各级政府举行的血站(血液中心)。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安排的税收方针
非营利性医疗安排和营利性医疗安排需求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声明其性质,按《医疗安排管理条例》进行设置批阅和挂号注册,并由承受其挂号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挂号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安排”或“营利性医疗安排”。
非营利性医疗安排依照国家规则价格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仅指安排本身的各项税收,不包含个人从医疗安排获得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下同);不依照国家规则价格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用此项税收优惠方针。当地税收优惠方针包含:营业税、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等。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安排对患者进行检查、确诊、医治、康复和供给防备保舰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供给药品、医用材料、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膳食的事务(下同)。
可是,非营利性医疗安排从事非医疗服务获得的收入,如租借收入、产业转让收入、训练收入、对外出资收入等应按规则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安排的药房别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国家规则征收各项税收。
非营利性医疗安排归于税法规则的契合条件的非营利安排,其获得的收入(不包含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得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关于营利性医疗安排的税收方针
营利性医疗安排获得的收入,按规则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撑营利性安排的开展,对营利性医疗安排获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进卫生医疗条件的,自获得执业挂号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医疗安排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康复交税。可是,对营利性医疗安排的药房别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则征收各项税收。
(三)关于疾病操控安排和妇幼保健安排等卫生安排的税收方针
对疾病操控安排和妇幼保健安排等卫生安排依照国家规则的价格获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依照国家规则的价格获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用这项方针。
对疾病操控安排和妇幼保健安排等卫生安排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
2、罗湖区周小姐来电咨询,医疗安排怎么请求享用税收优惠?
地税局陈小姐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5〕129号,深地税发〔2005〕469号转发)的规则,交税人享用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材料,提出请求,经按规则具有批阅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批阅承认后履行。请求时需供给下列材料:
(一)企业书面请求、《减免税(费)请求表》和《交税人减免税(费)请求表附表》;
(二)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三)税务挂号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完好的企业年度财政报表和财政会计陈述;
(五)税务机关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减免税期限超越1个交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批阅。未按规则请求或虽请求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批阅承认的,交税人不得享用减免税。
交税人享用存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存案,经税务机关挂号存案后,自挂号存案之日起履行。继续发作的或超越1个交税年度的存案类减免税,每年存案1次;非继续发作的存案类减免税在每次发作时挂号存案。交税人未按规则存案的,一概不得减免税。
交税人一起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别离核算,独立核算减免项目的计税根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别离核算的,不能享用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办法核定。
交税人享用减免税的条件发作变化的,应自发作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陈述,经税务机关审阅后,中止其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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