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作合同,裁定委是否受理?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争议不管是否缔结劳作合同,只需存在现实劳作联系,契合劳作争议受案规模的,裁定委均予受理。
相关常识:
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发作以下劳作争议能够请求劳作裁定:
(一)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二)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因开除、
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五)因劳作报酬、工伤
医疗费、经济
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