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13:08一、事务概述
出产企业在出口货品报关离境、因故发作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分请求出具的《出口货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依据出口退税处理体系生成),向海关请求处理退运手续。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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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谐合作严厉出口退税报关单处理和加强防伪辨别办法的联合告诉》(署监[199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产企业出口货品“免、抵、退”税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品退(免)税处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处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供给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告诉》(国税函[2005]1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处理局关于扩展申报出口退税免于供给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规模的告诉》(国税发[2006]]91号)
三、纳税人应供给主表、份数
《关于请求出具(出口货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陈述》,1份
四、纳税人应供给材料
1.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收汇核销的以及试行免于供给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不需供给)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载有《关于请求出具(出口货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陈述》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处理事务的时限要求
出产企业在向海关处理出口货品退运手续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分请求出具《出口货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六、税务机关许诺时限
供给材料完好、填写内容精确、各项手续完全的,当场办结。
七、作业规范和要求
1.受理审阅
(1)检查出口企业供给的材料是否完全、合法、有用;
(2)核对出口企业供给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审阅《关于请求出具<出口货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陈述》填写是否完好、精确,是否与供给的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上相关内容共同,签字、印章是否完全;
(4)审阅已退税额、应补回已退税款等核算是否精确;
(5)对需求补税的,经过体系查阅是否已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6)纸质材料不完全或许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则的,以及应补缴的税款未结清的,应当场一次性奉告出口企业补正或从头填写;
(7)纸质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请求出具(出口货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陈述》有关信息精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阅体系审阅。
2.核准
审阅经过的,打印《出口货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签署审阅定见,提交批阅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事务专用章),退1份给请求人。一起在其出口货品报关单原件上注明退运货品的代码及退运数量,并签署处理时刻及经办人名字。
3.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