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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20:33

日前,关于废止强制“强制公证”的告诉现已发布,3种情况下房屋产权改变挂号无须再公证。今日听讼网就来跟我们共享一下相关常识,期望给我们实践的协助。
3种情况下房屋产权改变挂号无须再公证:
①承继房产:包含法定承继、遗言承继、洽谈承继和诉讼承继。
②赠与房产。
③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搬运事宜。
省掉了这个环节能够省钱吗?
大多数情况下,处理赠与公证收取的公证费用要与实践获益额(房价)挂钩,按阶梯份额收取必定的公证费用,房价自身数目不菲,公证费用也就动辄不计其数。
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依照《厦门市公证处公证收费规范》,处理遗言公证费用为100元/件,承认遗言效能为400元/件,而证明财产承继,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按获益额的2%收取。
假如想要承继价值一处价值200万的房产,为证明财产承继,赠与和遗赠的现实,需求付出的公证费为200万X2%=4万,所以,新方针施行后,仅公证一项就能为当事人省下好几万的费用。关于广阔民众来说这个方针无疑能够节省房屋产权改变挂号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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