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侵占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02:17
在日子傍边,人们有时会为了本身的便当或是远去异乡,有时会将本身财政移送给别人保管,可是有时会由于忘记或许别人私心将其物品不合法并吞。那么,什么是不合法并吞罪呢?不合法并吞罪又该怎样处分呢?听讼网小编将为您介绍。
一、不合法并吞罪
并吞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本钱罪。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即明知归于别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而仍不合法占为己有。违法目标只限于三种资产:一是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二是别人的忘记物,忘记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别人的埋藏物。
1979年刑法未作规则。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背公司法的违法的决议》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则的。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所谓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行为人使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发生的便当条件。关于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并吞、偷盗、骗得等不合法手段。构本钱罪,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眠一应予追诉。这儿的数额,应当累计核算。
应当留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规范规则了一个起伏,即不合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起伏的范围内,及时确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一致履行的数额规范,并上报存案。
二、不合法并吞罪怎样处分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将别人的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理。
三、不合法并吞罪的构成特征
1、损害的客体是别人资产的所有权。 本罪的违法目标为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别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
4、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
四、不合法并吞罪的行为特征
并吞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则,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代为别人保管的资产、别人的忘记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是并吞罪。可见除了要占有别人资产之外,还有必要具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才构成并吞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是“拒不交还”有着很大不合。
笔者以为拒不交还应以一审判定做出前,占有人仍不交还为规范。理由如下:
榜首、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已明文规则“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理。”便是说本罪(并吞罪)属自诉案子。假如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就不会对行为人追查刑事责任。依据这一规则,假如行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申述前现已将占有的资产交还给了被害人,则损害状况消失,被害人的权力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申述已变得不必要。
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子,能够进行调停。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停达成了调停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资产返还给了自诉人,则可完毕诉讼程序,不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则,自诉人在判定宣告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或许撤回自诉。依据这一规则,只要在判定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宽和协议,将占有的资产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能够吊销申述,不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然后失掉对被告人追查刑事责任的依据。
什么是不合法并吞罪?综上所述,不合法并吞便是没有法令答应的占有,不合法占有人应当返还占有物。我国宪法关于不合法并吞罪作出了明文规则,当事人能够依据相关法令法规请求诉讼,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被并吞的受害者应当建议自己的合法权力,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多相关常识您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在线律师。
一、不合法并吞罪
并吞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本钱罪。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即明知归于别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而仍不合法占为己有。违法目标只限于三种资产:一是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二是别人的忘记物,忘记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别人的埋藏物。
1979年刑法未作规则。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背公司法的违法的决议》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则的。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所谓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行为人使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发生的便当条件。关于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并吞、偷盗、骗得等不合法手段。构本钱罪,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眠一应予追诉。这儿的数额,应当累计核算。
应当留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规范规则了一个起伏,即不合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起伏的范围内,及时确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一致履行的数额规范,并上报存案。
二、不合法并吞罪怎样处分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将别人的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理。
三、不合法并吞罪的构成特征
1、损害的客体是别人资产的所有权。 本罪的违法目标为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别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
4、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
四、不合法并吞罪的行为特征
并吞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则,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代为别人保管的资产、别人的忘记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是并吞罪。可见除了要占有别人资产之外,还有必要具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才构成并吞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是“拒不交还”有着很大不合。
笔者以为拒不交还应以一审判定做出前,占有人仍不交还为规范。理由如下:
榜首、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已明文规则“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理。”便是说本罪(并吞罪)属自诉案子。假如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就不会对行为人追查刑事责任。依据这一规则,假如行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申述前现已将占有的资产交还给了被害人,则损害状况消失,被害人的权力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申述已变得不必要。
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子,能够进行调停。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停达成了调停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资产返还给了自诉人,则可完毕诉讼程序,不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则,自诉人在判定宣告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或许撤回自诉。依据这一规则,只要在判定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宽和协议,将占有的资产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能够吊销申述,不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然后失掉对被告人追查刑事责任的依据。
什么是不合法并吞罪?综上所述,不合法并吞便是没有法令答应的占有,不合法占有人应当返还占有物。我国宪法关于不合法并吞罪作出了明文规则,当事人能够依据相关法令法规请求诉讼,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被并吞的受害者应当建议自己的合法权力,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多相关常识您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