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危害
补偿,是指夫妻一方有差错致使
婚姻家庭关系决裂,离婚时对无差错的一方所受的丢失,有差错的一方应承当的民事补偿职责。修正后的
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危害补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差错导致离婚的,无差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补偿恳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
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