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问题需要解决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14:30关于司法承认案子的检查问题 现在,需求要点处理以下两个问题
律师解读:一是关于司法承认案子的检查方法。关于司法承认案子的检查方法,究竟是方法检查,仍是实体检查,实践中一向存在争议。从我国现在司法实践和司法解释来看,法院对调停协议的检查采纳的是方法检查和有限的实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也便是书面检查和庭审结合的检查原则,更契合这一特别程序的性质。人民法院受理司法承认请求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停协议进行检查。审判人员假如以为调停协议契合承认条件,能够在检查当事人请求、调停协议、有关证明资料基础上作出承认调停协议有用的裁决。关于案情杂乱或许涉案标的额较大的案子,应当告诉两边当事人到庭进行问询,采纳必要的本质检查和依据查询。
二是关于司法承认案子的检查内容。人民法院在司法承认程序中对调停协议的内容首要检查其是否契合自愿、合法原则:榜首,检查调停协议是否违背自愿原则。违背自愿原则的景象首要包含当事人在违背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签定调停协议、调停协议显失公平、调停安排或许调停员逼迫调停或许与案子有利害关系的状况等;第二,检查调停协议是否违法。违法的景象首要包含违背法令或许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危害案外人合法权益,触及是否追查当事人刑事责任,调停安排或许调停员有其他严峻违背职业道德原则的行为等;第三,检查调停协议是否内容清晰。承认调停协议的意图之一是使调停协议取得实际的强制履行力,假如履行内容不清晰,承认调停协议也就没有多大含义;第四,检查调停协议是否危害社会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