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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05:54
离婚诉讼中的统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子的分工和权限。处理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申述讼的问题。
1. 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统辖?
一般由被告户籍地点地法院统辖,如被告脱离户籍地点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地点地法院统辖。
2. 一方或许两边在外打工
(1)一方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越一年的,能够在原告户籍地点地法院申述离婚。
(2)两边均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首先看两边脱离户籍地点地是否超越一年,如没有,则按第1点处理。如现已脱离户籍地点地一年,由申述时,被告的常常居住地法院统辖。如申述时,被告没有常常居住地的,则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统辖。
3. 涉外离婚统辖
(1)一方在国外久居,应在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由国内一方户籍地点地法院统辖。
(2)两边在国外久居,应在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如在国内成婚的,则在婚姻订立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终居住地法院统辖。如在国外成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地点地或最终居住地法院统辖。
(3)两边都在国外但未久居的,应在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地点地法院统辖。
(4)两边均取外籍,能否在我国申述?
两边均在我国久居的,由被告久居地法院统辖;一方在我国久居,则由久居地法院统辖。
(5)两边均久居外国且现已离婚,就国内产业切割提申述讼的,应到哪个法院申述?
在产业地点地法院申述。
4、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另一方应向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被拘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拘禁地法院申述离婚;如未满一年,则案第1点处理。
5、武士离婚诉讼统辖问题
(1)夫妻两边都是武士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2)夫妻两边有一方是武士的,武士对非武士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
(3)夫妻两边中有一方是文职武士的,即戎行文职干部的,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统辖。
(4)夫妻两边中有一方对错文职武士,即现役武士的,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地点地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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