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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9:06
在许多时分,咱们可能会进行股权质押,那么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分,是否需求一切的股东进行开会之后抉择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股权质押是否需求股东大会审议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约束;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有必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并且该赞同有必要以书面方式即股东会议抉择的方式作成;
3、假如过半数的股东不赞同,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赞同出质。该种景象,也有必要作成股东会抉择,并且应陨东会议中清晰限制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坚持沉默的,则视为赞同出质。
股权出质流程
1、能够请求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资料(填写《股权出质建立请求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资料提交(携带齐一切提交的资料,预定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刻到出资服务大厅取号处理。)
4、收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获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挂号请求资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出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收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分需求开会抉择,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有必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并且该赞同有必要以书面方式即股东会议抉择的方式作成,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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