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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护理级别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22:38

人身损害补偿项目】人身损害补偿护理等级的确认
人身损害补偿司法解释规则:“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依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制造残疾辅佐用具的状况确认护理等级。”护理等级是确认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等级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靠程度和装备残疾辅佐用具状况决议的。
护理依靠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日子上的协助的依靠程度。按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的规则,护理依靠指伤、病致残者因日子不能自理需依靠别人护理。日子自理规模首要包含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护理依靠的程度分为三级:彻底护理依靠,指日子彻底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大部分护理依靠,指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求护理者;部分护理依靠,指日子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求护理者。
制造残疾辅佐用具的状况,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制造残疾辅佐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康复了日子自理的才能。依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补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则,在受害人致残后,补偿义务人要承当残疾辅佐用具费的补偿职责,因而,当制造了残疾辅佐用具后,其时可以不同程度地康复必定的日子自理才能。其护理依靠程度下降,护理等级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削减。
护理等级的确认,按照卫生部公布的《医院工作制度》的规则,应依据病况或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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