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哪些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2:30
转承继纠纷案件一般应具有哪些依据
1、诉讼主体资格的依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约束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构成抚育联系的继子女应供给收养、出生证明、构成抚育联系的证明材料。
2、承继法律联系的依据
(1)、被转承继人、被承继人逝世证明书。
有关医院出具的逝世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承继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逝世刊出户口证明;公墓证;逝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逝世公证书;法院宣告逝世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逝世证明。
(2)、遗言承继的,应提交被转承继人、被承继人遗言:
公证遗言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自书遗言的,应提交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言;代书遗言的,应提交代书遗言书并供给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在场见证人;以录音方式立遗言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供给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在场见证人;口头遗言的,应供给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在场见证人。
(3)、被承继人、被转承继人、转承继人亲属联系的依据。
3、遗产的依据。
(1)、房子:应提交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运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材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平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欠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据。
1、诉讼主体资格的依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约束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构成抚育联系的继子女应供给收养、出生证明、构成抚育联系的证明材料。
2、承继法律联系的依据
(1)、被转承继人、被承继人逝世证明书。
有关医院出具的逝世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承继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逝世刊出户口证明;公墓证;逝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逝世公证书;法院宣告逝世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逝世证明。
(2)、遗言承继的,应提交被转承继人、被承继人遗言:
公证遗言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自书遗言的,应提交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言;代书遗言的,应提交代书遗言书并供给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在场见证人;以录音方式立遗言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供给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在场见证人;口头遗言的,应供给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在场见证人。
(3)、被承继人、被转承继人、转承继人亲属联系的依据。
3、遗产的依据。
(1)、房子:应提交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运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材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平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欠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