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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8:02

为调理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宅消费,依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力,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变革试点。有关重庆房产税征收规范的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一、房产税征收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房产税的征收目标
(一)试点采纳分步实施的方法。第一批归入征收目标的住宅为:
1、个人具有的独栋产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级住宅。高级住宅是指建筑面积买卖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3、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宅。
新购住宅是指《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购买的住宅(包含新建产品住宅和存量住宅)。新建产品住宅购买时刻以签定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买卖与权属挂号中心的时刻为准,存量住宅购买时刻以处理房子权属搬运、改变挂号手续时刻为准。
(二)未列入交税规模的个人高级住宅、多套一般住宅,将当令归入交税规模。
三、房产税的交税税率
(一)独栋产品住宅和高级住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宅,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宅,税率为0.5%。
四、房产税应交税额的核算
(一)个人住宅房产税应交税额的核算。
应交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买卖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交税人应税住宅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核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宅扣除免税面积。
交税人在本办法实施前具有的独栋产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产品住宅、高级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交税人家庭具有多套新购应税住宅的,按时刻次序对先购的应税住宅核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的应税住宅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五、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的规则
(一)对农人在宅基地上缔造的自有住宅,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具有的一般应税住宅,如交税人在重庆市具有有户籍、有企业、有作业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交税,如已缴交税款的,交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要素,交税人交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请求减免税弛缓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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