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个体工商户偷税的处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12:13
个体工商户在运营的时分,假如运营的额度超过了税收的规范,就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但有些个体工商户为了利益会去偷税,不愿依法交纳悉数的税费,被查办肯定会遭到处分,那么个体工商户偷税的处分规范是什么?听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个体工商户偷税的处分规范是什么?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能够处以不缴或许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交税人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帐簿、记帐凭据,或许在帐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或许经税务机关告诉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许进行虚伪的交税申报,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的,是偷税。对交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扣缴责任人采纳前款所列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对偷税行为的处分:
(1)对交税责任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许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2)扣缴责任人采纳上述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其不缴或许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则:“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或许不申报,躲避交交税款数额较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数额巨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扣缴责任人采纳前款所列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则处分。”“对屡次施行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依照累计数额核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告诉后,补缴应交税款,交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分的,不予追查刑事责任;可是,五年内因躲避交交税款受过刑事处分或许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分的在外。”
相关法令
依据《刑法》的规则,关于偷税,除了补缴少缴或未缴的税款以外,还要依据情节的轻重别离给予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许五倍以上的罚金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许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实行交税责任的科罪量刑规范和法令规则中的相关表述方法进行了修正。用“躲避交交税款”的表述替代了原法令条文中“偷税”的表述。《刑法》规则: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或许不申报,躲避交交税款数额较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数额巨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躲避交交税款行为的交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告诉后,补缴应交税款,交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分的,不予追查刑事责任;可是,五年内因躲避交交税款受过刑事处分或许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分的在外。可是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做出相应的修正。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则:“交税人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或许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或许经税务机关告诉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许进行虚伪的交税申报,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的,是偷税。对交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扣缴责任人采纳前款所列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听讼网上面还有律师长时间驻留,有任何个体工商户偷税法令相关的问题,能够直接在线咨询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