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2:30事项称号土地使用权典当挂号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批阅项目( )非行政许可批阅项目(√)一般就事项目( )
承办部分南澳县疆土资源局房地产权股及部属疆土所联络
就事地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中段疆土资源局四楼就事窗口
服务时刻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期在外)
就事根据(一)《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二)《土地挂号方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四)《关于土地使用权典当挂号有关问题的告诉》(五)《广东省团体建造用地使用权流通管理方法》(六)《汕头经济特区土地房产典当挂号管理方法》;(七)其他相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就事条件权属清楚、证件完全
申报资料1、《土地挂号请求书》;2、请求人身份证明:属法人的提交安排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其他安排的提交安排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国有或团体土地使用证;4、经公证的典当合同,有主合同的,一起提交主合同;5、典当土地的估值资料;6、以租借的土地使用权典当的,典当人应当书面奉告典当权人和承租人,并提交租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原以划拨方式获得团体建造用地使用权的,须处理团体土地流通手续后,方能处理典当挂号手续;8、属农人团体土地所有者典当团体土地使用权的,在请求处理典当挂号时,应当供给本团体经济安排的乡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乡民代表赞同典当的书面资料;9、公司类企业须提交经公证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赞同典当的证明;典当人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须提交同级国资部分赞同典当的证明;典当人为团体企业的须提交员工(代表)大会赞同典当及上级主管部分存案证明;10、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11、因特殊情况必需供给的其他资料或证明文件。
注:1、以上供给的复印件应与原件验核并由请求人和经办人签名,属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2、托付处理的,提交合法的书面授权托付书、被托付人身份证(复印件)。境外法人和自然人及港、澳、台区域法人等请求人身份及授权托付书应按规则公证或认证, 非中文文本资料,须一起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中文译著;3、超越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规则的开工期限的,须经法律监察部分处理并出具证明资料;4、触及优惠地价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原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赞同文件,地价款及税费交纳凭据(复印件),属区政府优惠地价的需提交区政府赞同典当证明;5、若不存在或本次挂号未有新增地上附着物的,则无需供给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