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文莱荷兰印度尼西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22:14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税务法令》作出三项指令,以施行香港与文莱、荷兰及印度尼西亚就收入防止两层纳税及防止逃税签定的协议。该三项指令今天(7月2日)刊宪。
这三份协议是继与比利时、泰国、中国内地、卢森堡和越南后,香港与其交易同伴签定的第6至8份全面性防止两层纳税协议。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这些协议可保证出资者无须为同一项收入两度课税。简略而言,这些协议会让从事两地跨境交易及出资活动的人士更清楚确认其税务担负,并节约税款。
该三项指令将于7月7日提交立法会审议。这些全面性协议有必要待缔约两边完结有关的同意程序后才干收效。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于3月20日与文莱第二财政部长阿卜杜拉.拉赫曼,在文莱签署香港/文莱全面性协议;及于3月23日与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慕莉雅妮,在雅加达签署香港/印度尼西亚全面性协议。香港/荷兰全面性协议则由财经业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与荷兰财政部部长JCdeJager于3月22日在香港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