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15:12
《继承法》规则了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五种遗言方法,不同的遗言方法要求也相同,遗言有严厉的方法要求,有必要契合相应的法定要求,才干成为有用遗言。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解说自书遗言与录音遗言的法定要求。
自书遗言的法定要求
自书遗言,望文生义是指立嘱人亲笔制造的书面遗言。遗言全文都应该是由立嘱人亲笔书写的,这样能够防止有人篡改遗言。
特别提示咱们留意,因为近年来家用打印设备的添加,人们打印更方便了,可是打印遗言引起的胶葛十分多,打印遗言究竟算自书遗言仍是代书遗言?法律上并无清晰规则,实践中法院确定纷歧。所以,为防止不必要的争议,杨文战律师主张自书遗言仍是不必打印,亲笔全文书写为好。
除亲笔书写外,还需求特别留意以下几点:
1、文件的称号最好清晰为“遗言”,当然,假如姓名为其它,但内容显着为遗言的,也能够确定为遗言。
2、特别要留意的是遗言的尾部有必要由立嘱人亲身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留意是签名不是加盖私章或按手印,注明年月日是十分重要的,常常有忽视这个细节而导致遗言无效的状况。
录音遗言的法定要求
录音遗言是经过录音的方法所立的遗言,以录音方法立的遗言,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种方法现在实际上并不多见,一般并不主张选用。并且跟着科技的开展,现在要做的话,一般是录音录像同步进行了。需求留意的是,假如做此类遗言,对录音录像的源文件一定要保存好。
遗言见证人
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都触及到需求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问题,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成为遗言的见证人的,按《继承法》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见证人一般找专业律师为好,除与各方必定无利害关系外,律师还能够凭借其专业法律知识对遗言内容进行相应检查。当然假如想省些费用,也主张在亲属以外的大街、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中挑选见证人。
别的,见证人的年纪不宜过大。发作遗言胶葛时,一般要见证人出庭作证的,假如立遗言时,见证人年纪过大,发作胶葛时或许现已逝世,或因为身体原因不无法正常表述现实,或许会导致遗言无法确定的危险。
遗言的保管
无论是公证证遗言、自书遗言仍是代书遗言、录音遗言都触及一个保管问题,
尽管公证遗言在公证处有相应保存,可是那只是公证的方法要求罢了,如立嘱人逝世,公证是不知情的,也不会自动参加或出示遗言,咱们在影片中常常看到的港台地区和国外在分配遗产时呈现的保管遗言和掌管切割遗产的状况,一般都是为立嘱人终年服务的专门律师,当然会了解立嘱人的状况,并不是公证遗言的作用。
假如遗言未妥为保管,立嘱人在逝世前也未及向继承人明示遗言,就或许呈现遗言未被发现或许遗言被对其晦气的继承人发现而藏匿、毁掉的状况。
怎样保管遗言呢?大部分人当然还没有延聘专门律师的习气和必要,主张将相关遗言交由自己信赖而身体健康的其它亲属代为保管,或直接交给遗言对其有利的继承人保管。
自书遗言的法定要求
自书遗言,望文生义是指立嘱人亲笔制造的书面遗言。遗言全文都应该是由立嘱人亲笔书写的,这样能够防止有人篡改遗言。
特别提示咱们留意,因为近年来家用打印设备的添加,人们打印更方便了,可是打印遗言引起的胶葛十分多,打印遗言究竟算自书遗言仍是代书遗言?法律上并无清晰规则,实践中法院确定纷歧。所以,为防止不必要的争议,杨文战律师主张自书遗言仍是不必打印,亲笔全文书写为好。
除亲笔书写外,还需求特别留意以下几点:
1、文件的称号最好清晰为“遗言”,当然,假如姓名为其它,但内容显着为遗言的,也能够确定为遗言。
2、特别要留意的是遗言的尾部有必要由立嘱人亲身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留意是签名不是加盖私章或按手印,注明年月日是十分重要的,常常有忽视这个细节而导致遗言无效的状况。
录音遗言的法定要求
录音遗言是经过录音的方法所立的遗言,以录音方法立的遗言,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种方法现在实际上并不多见,一般并不主张选用。并且跟着科技的开展,现在要做的话,一般是录音录像同步进行了。需求留意的是,假如做此类遗言,对录音录像的源文件一定要保存好。
遗言见证人
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都触及到需求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问题,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成为遗言的见证人的,按《继承法》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见证人一般找专业律师为好,除与各方必定无利害关系外,律师还能够凭借其专业法律知识对遗言内容进行相应检查。当然假如想省些费用,也主张在亲属以外的大街、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中挑选见证人。
别的,见证人的年纪不宜过大。发作遗言胶葛时,一般要见证人出庭作证的,假如立遗言时,见证人年纪过大,发作胶葛时或许现已逝世,或因为身体原因不无法正常表述现实,或许会导致遗言无法确定的危险。
遗言的保管
无论是公证证遗言、自书遗言仍是代书遗言、录音遗言都触及一个保管问题,
尽管公证遗言在公证处有相应保存,可是那只是公证的方法要求罢了,如立嘱人逝世,公证是不知情的,也不会自动参加或出示遗言,咱们在影片中常常看到的港台地区和国外在分配遗产时呈现的保管遗言和掌管切割遗产的状况,一般都是为立嘱人终年服务的专门律师,当然会了解立嘱人的状况,并不是公证遗言的作用。
假如遗言未妥为保管,立嘱人在逝世前也未及向继承人明示遗言,就或许呈现遗言未被发现或许遗言被对其晦气的继承人发现而藏匿、毁掉的状况。
怎样保管遗言呢?大部分人当然还没有延聘专门律师的习气和必要,主张将相关遗言交由自己信赖而身体健康的其它亲属代为保管,或直接交给遗言对其有利的继承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