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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可以写信给律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03:05
犯罪嫌疑人在拘押期间是没有人身自在的,一般情况下也不能随意给人打电话,那么犯罪嫌疑人能够给律师写信吗,犯罪嫌疑人在被关押的时分与外面的人会晤通讯的规则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犯罪嫌疑人能够写信给律师吗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拘押期间,经办案机关赞同,并经公安机关赞同,能够与近亲属通讯、会晤。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许逝世时,应当及时告诉人犯。
人犯的爱人、爸爸妈妈或许子女病危时,除案情严重的以外,经办案机关赞同,并经公安机关赞同,在严厉监护的条件下,答应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查看。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承受办案机关的托付,对人犯发收的函件能够进行查看。假如发现有碍侦办、申述、审判的,能够拘留,并移交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现已决议提起公诉的案子,被拘押的人犯在接到申述书副本后,能够与自己托付的辩护人或许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晤、通讯。
犯罪嫌疑人也有必定的通讯自在。
国务院199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令》对犯罪嫌疑人的通讯权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则。其间第28条 规则“人犯在拘押期间,经办案机关赞同,并经公安机关赞同,能够与近亲属通讯、会晤”。仅仅通讯会遭到必定约束,比方会对函件进行查看,假如发现有碍侦办、申述、审判的,能够拘留,并移交办案机关处理。所以,假如仅仅一般的函件,一般是能够收到的。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力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官僚求与案子有利害关系的侦办机关担任入、案子侦办人员、判定人、翻译人员逃避。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令权力:
1、取得法令协助的权力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办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许采纳强制措施之日起,能够延聘律师为其供给法令咨询,署理申述、指控。
2、托付辩护人的权力
公诉案子自案子移交审查申述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交审查申述的案子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奉告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护人。
3、请求逃避的权力
对检察人员或许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承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则会晤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官僚求其逃避。
4、运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力
5、请求取保候审的权力
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和延聘的律师有权请求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回绝答复的权力
7、要求免除强制措施的权力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或许犯罪嫌疑人托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关于人民检察院采纳强制措施超越法定期限的,有官僚求免除强制措施。
8、请求弥补判定或许从头判定的权力
对用作依据的判定结论,犯罪嫌疑人能够请求弥补判定或从头判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申述决议申述的权力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申述决议,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述。
10、核对笔录的权力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假如记载有遗失或许过失,犯罪嫌疑人能够提出弥补或许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指控的权力
关于检察人员侵略公民诉讼权力和人身凌辱的行为,有提出指控的权力。
12、取得补偿的权力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力、财产权力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遭到侵略的,有取得补偿的权力。
犯罪嫌疑人在被拘押期间给律师写信需求经公安机关赞同,犯罪嫌疑人也有通讯自在,可是函件会被查看,犯罪嫌疑人除了有以上权力还有取得法令协助的权力和请求取保候审的权力,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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