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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的包工头在雇佣纠纷中负什么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22:18
建造工地、单位上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包工头,包工头下面又有一些农民工,他们会对农民工进行办理等等。大部分包工头都是没有任何的资质,也有不准时发工资的状况,那么,无资质的包工头在雇佣胶葛中负什么职责?听讼网小编为你探问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无资质的包工头在雇佣胶葛中负什么职责?
工头与带领人之间存在雇佣联系,假如受雇人在从事雇佣活动时致人危害,由雇主承当补偿职责,假如雇主承当补偿职责后,雇员存在成心或许重大过失,雇主可可向雇员追偿。
工程承揽给没有资质的私家包工头,出了工伤事故,包工头负职责吗?
由具有资质的转包方承当工伤保险职责。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履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定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则》(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则,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揽单位把事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工头的,包工头招用的工人从事承揽事务发作工伤事故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揽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职责。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当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职责后,能够向包工头追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履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定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七、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揽单位违背法令、法规规则,将承揽事务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安排或许自然人,该安排或许自然人招用的劳作者从事承揽事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揽单位承当用人单位依法应承当的工伤保险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则》
法释〔2014〕9号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下列单位为承当工伤保险职责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一)员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工伤事故发作时,员工为之作业的单位为承当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二)劳务差遣单位差遣的员工在用工单位作业期间因工伤亡的,差遣单位为承当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三)单位指使到其他单位作业的员工因工伤亡的,指使单位为承当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背法令、法规规则将承揽事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安排或许自然人,该安排或许自然人聘任的员工从事承揽事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当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运营,其聘任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当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清晰的承当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承当补偿职责或许社会保险经办安排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安排、单位和个人追偿。
无资质的包工头在雇佣胶葛要处理但农民工自己不知道怎样处理时,能够找听讼网在线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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