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与政策研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19:49跟着经济全球化的开展。应运而生的网络经济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世界经济的各个层面,构成网络经济首要部分的电子商务正在改变着传统的买卖办法,给现代经济生活带来深入的革新。如果把人类的商务活动接连起来调查,就会发现现代商业实际上阅历了3次巨大的革新:第一次是现代化大型商场的鼓起,第2次是商业跨区域连锁运营系统的开展。第三次是电子商务运营办法的呈现。尤其是第三次革新因为插上了高科技的翅膀,使商务活动办法发生了质的腾跃,具有了划时代的含义。
据有关材料计算,1997年,全世界经过电子商务完成的买卖额为120亿美元,1998年为430亿美元,1999年为1450亿美元,估计到2000年末这一数字将挨近4000亿美元。可以说,电子商务极大地促进了世界经济买卖的开展,显现出了越来越强壮的生命力。但一起也对传统的商业经济管理模式和办法形成了巨大冲击,特别是对现行税收准则、税收管理模式提出了全面应战。咱们有必要亲近重视电子商务的开展,仔细剖析电子商务开展带来的税收问题,及时研讨拟定合理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并积极探索和构建电子商务税收对策结构。
一、电子商务的开展使税收作业面对新的应战
电子商务在其迅猛开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方便、便当、敞开、逾越时空约束等特性,在给运营者带来巨大商机和给顾客带来空前便当的一起,也使税收作业遇到了史无前例的准则难题、征管难题和技能难题。
(一)“无址化”带来的税收难题
因为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网上的运营没有有形的“场所”、“基地”或人员“进场”,即无“址”,使得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常设组织、运营活动所在地、劳务活动发生地等概念变得模糊不清。如一个企业经过在多个网络服务商供给的服务器上建立网址从事网上买卖活动,该企业组织所在地和网络服务商供给的服务器所在地大都状况是不一致的,并且该企业并没有在服务器所在地建立固定基地或有人员“进场”。按现行税法和世界税收常规中关于常设组织的规则。虽然该企业事实上已经过异地服务器从事了应税买卖活动,但仍无法确认异地服务器为该企业的常设组织,对其纳税缺少法律依据。相同,依据现行税法关于运营活动所在地的规则,类似地经过异地服务器从事的运营活动,也无法确认服务器所在地为企业运营活动所在地。关于劳务活动发生地问题,因为人们完全可以足不出户地经过网络为异地(异国)的部分、企业或个人供给远程教育、咨询、规划等服务,而无需在异地建立固定基地或逗留许多天,也使得现行税法和世界税收常规中关于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的“固定基地”和“逗留时间”的规则显得有些“为难”,确认劳务活动发生地成为好不容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