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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法定条款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18:06
稳妥合同是稳妥人与被稳妥人通过约好的相关文件。那么稳妥合同的方式那些呢?稳妥合同额法定条款又有那些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我们阅览,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投保人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与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并依照稳妥合同负有付出稳妥费责任的人。自然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稳妥标的具有稳妥利益。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成为稳妥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彻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稳妥标的具有稳妥利益。
3、投保人实行交给稳妥费的责任。
二、稳妥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稳妥合同归于非即时清结合同,其有效期往往比较长,并且内容比较复杂,因而稳妥合同应当选用书面方式。在选用书面方式的基础上,稳妥合同的详细方式能够多种多样,首要有以下几种:
榜首、稳妥单。稳妥单是投保人与稳妥人之间缔结的正式稳妥合同的书面凭据,它由稳妥人签发给投保人,是最基本的稳妥合同方式。
第二、稳妥凭据。稳妥凭据是稳妥人签发给投保人以证明稳妥合同业已收效的文件,它是一种简化的稳妥单,与稳妥单具有相同的效果和效能。
第三、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稳妥人递送的书面要约。为精确敏捷处理稳妥业务,投保单的格局和项目都由稳妥人规划,并以规范的方式提出。在稳妥人出立正式稳妥单后,投保单成为稳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暂保单。暂保单是在正式稳妥单出立之前先给予投保人的一种暂时稳妥凭据,它具有与正式稳妥单平等的法令效能,并于正式稳妥单交给时主动失效。
在缔结稳妥合同过程中,因为稳妥标的的特殊性不能选用规范的稳妥单时,投保人与稳妥人需要就稳妥标的及稳妥保证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的洽谈,经两边洽谈赞同能够在稳妥合同中添加新的内容或对部分合同内容进行修正。如稳妥人在稳妥合同之外出具批单,以注明稳妥单的变化事项,或许在稳妥合同上记载附加条款,以添加原稳妥合同的内容。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则,经投保人和稳妥人洽谈赞同,也能够采纳前款规则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方式缔结稳妥合同。这儿所讲的其他书面协议方式,也便是指前述四种方式之外的比如批单和附加稳妥条款等其他一些稳妥合同方式,它们也构成稳妥合同的一部分。只需经投保人和稳妥人洽谈赞同,法令也答应采纳这些书面协议方式来缔结稳妥合同。
综上所述,稳妥合同有必要要有稳妥单,稳妥凭据,投保单及暂保单四种。稳妥合同对投保人的条件也有必定的约好。以上 便是小编为我们带来的有关稳妥合同的法定条款的相关内容。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我们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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