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协议是居间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2:30经过中介购买房子的时分,购房者会与中介签定一个看房协议,购房者了解房子的时分,中介会带购房者观赏房子,以便购房者对房子有必定的了解,那么看房协议是居间合同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看房协议是不是居间合同
1、看房协议不是居间合同
看房协议书和居间合同分别是两种不同的合同方式,它们缔结的内容和要求彻底不同,履行责任也大不一样。
2、居间合同,是经过居间人介绍,出卖方与购买方签定了房子买卖合同,并按约好收取你必定的中心费用。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则:居间人未促进合同建立的,不得要求付出酬劳,但能够要求委托人付出从事居间活动开销的必要费用。在房子买卖合同未缔结的情况下,中介能够要求你付出必要费用,但不得恳求付出中介费。
二、怎么了解看房协议
看房协议书,是中介与顾客签定的服务协议书,中介公司为避免客户跳单的凭据。房子中介为了避免客户跳单,一般会在看房协议中清晰约好如跳单时客户应承当何种违约责任。这种条款是中介为了自己利益而采纳的保护措施,有被法院确认有用的或许。
1、看房协议是否有法令效力
按实际情况,只需看房协议内容契合法令规则,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书面确认的,协议就具有法令效力。
2、看房协议的首要影响
一般的看房协议是有时间约束的,假如您是短期内涵其他中介公司订货所看的房子或许经过中介与该房子的所有人联络而贱价订货的话,便是违背协议的行为。
三、居间合同的法令特征
(l)居间合同以促进委托人与第三人缔结合同为意图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供给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陈述订约的时机或为订约的前言。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成果,其意图在于经过居间活动获取酬劳。居间人的活动只需促进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用的合同联系才有含义。
(2)居间人在合同联系中处于介绍人的位置
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好施行中介服务的行为。不管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仅仅依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陈述有关能够与委托人缔结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供给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在当事人之间充任“穿针引线”的前言效果,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详细的缔结合同的进程,他的人物仅仅一个中介服务人。仅仅在买卖两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帮忙效果。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
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需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明共同,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责任,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获得成果,委托人就应付出酬劳,合同即建立,而无需以什物的交给作为合同建立的要件。
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经建立,当事人两边均需承当必定的责任。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陈述的责任;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建立后他有付出酬劳的责任。
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当事人能够采纳口头或许书面方式,居间合同的建立也不需选用特定的方式。假如约好不清晰,应当遵从买卖常规。。
(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
居间人以收取酬劳为业,居间人促进合同建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付出酬劳,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补偿。不要酬劳促进别人缔结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当居间合同中的权利责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看房协议是不是居间合同”问题进行的回答,看房协议并不是居间合同,两者的法令特征是不一样的,购房者在看房协议和居间合同承当的责任也不一样。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