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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01:48
黑龙江省2010年交通事故及人身危害赔偿标准:   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66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9630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06.8元;
4、农村居民人均日子消费开销424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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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文来历:《2009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算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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