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03:036月起持深圳寓居证可请求入户 申领寓居证需契合两个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寓居证法令》6月1日起施行,到时,持寓居证将可请求入户深圳。法令还规则房东和二房东有责任自动申报承租人信息。
该法令是国内第一个寓居证地方法规。现行准则中寓居挂号信息一般由出租屋管理部门挨家挨户敲门挂号,新法令则实施自动申报准则,把为非深户籍人员供给居所的单位或个人作为申报责任人。往后房东、二房东等不能光收租金,还要担负起自动申报承租人信息的责任。不然,公安机关将按租住人数每人1000元的规范处以罚款。
新法令规则,持证人契合市政府规则的寓居年限、工作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请求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这意味着持寓居证入户深圳将在本年完成。
不过法令也规则,申领寓居证需一起契合两个条件:一是在特区有合法安稳居所,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处理寓居挂号之日起至申领寓居证之日止,接连寓居满十二个月的;二是在特区有合法安稳工作,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处理寓居挂号之日起至申领寓居证之日止,在特区参与社会保险接连满十二个月或申领寓居证之日前两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这就意味着没有社保办不了寓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