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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变更事项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05:44
稳妥公司在咱们的日子中处处可见,它已经成为了咱们日子的一部分呢?但是当稳妥公司对其公司的一些事项进行改动是否需求稳妥机构监督办理机构同意呢?这难倒了不少稳妥公司的负责人。以下材料就是听讼网小编关于“稳妥公司改动事项有必要经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吗”搜集的相关材料。
建立稳妥公司须经同意或检查承认的事项,在稳妥公司建立后予以改动的,应当通过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表现了政府监督办理的连续性。改动稳妥公司的有关事项时,若法令要求有必要批阅的,应当报请批阅;未经稳妥监督办理机构批阅,不发生改动的作用。
有必要经稳妥机构监督办理机构同意的主要有:
1.称号。稳妥公司的称号,是稳妥公司存在的标志,具有公示含义,不得随意改动;若有必要改动稳妥公司的称号,哪怕是改动稳妥公司称号中的一个文字或许符号,也应当通过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在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前,稳妥公司不得改动其称号或许运用与其经同意的称号不符的称号。
2.本钱。改动注册本钱,触及稳妥公司的偿付能力的保持,事关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的切身利益,应当经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稳妥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的,都应当报经同意。未经同意,稳妥公司的注册本钱不得予以改动。
3.场所。运营场所为稳妥公司建立和运营的必要条件,不具有相应的运营场所的,不得建立稳妥公司。稳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有固定的运营场所,便于稳妥监督办理机构监督办理,运营场所的任何改动应当及时告诉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并报其批阅。
4.事务范围。稳妥公司只能在稳妥监督办理机构核定的事务范围内从事稳妥事务。调整事务范围,应当事先报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稳妥公司的稳妥事务范围一经同意即有必定的约束,如稳妥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分业运营规矩等。
5.分立或兼并。稳妥公司的分立或许兼并,触及稳妥公司组织方法的改动以及稳妥公司偿付能力的保持、债款的调整等诸多方面,对稳妥公司的运营有重要影响。稳妥公司的分立或许兼并,均触及新公司的建立,应当经稳妥监督办理机构批阅。未经批阅,稳妥公司不得以任何方法分立或许兼并。
6.规章。公司规章为稳妥公司建立和运作的根底文件,标准着稳妥公司的悉数事务活动。公司规章,有必要提交稳妥监督办理机构批阅。在建立稳妥公司后修正公司规章,将改动稳妥公司的许多运作方法,因而,修正公司规章的,应当报经稳妥监督办理机构批阅。
7.改动出资人或许股东。国有独资稳妥公司的出资人改动,以及股份有限稳妥公司的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改动的,对稳妥公司的运营会发生必定的影响,因而不答应其随意改动。上述事项在建立稳妥公司时归于有必要经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的事项,所以出资人或许占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改动时,应当报经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
8.稳妥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把握着稳妥公司的运作,应当具有任职专业知识以及事务工作经验,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对其任职资历应当予以必要的检查。稳妥公司替换董事长或许总经理,应当由稳妥监督办理机构检查其任职资历。
从以上材猜中,咱们能够清晰知道稳妥公司再对其进行改动时只需触及到上面八个部分就应由稳妥监督办理机构同意。所以,再往后的日常办理中,稳妥公司的改动应在法令答应的根底上进行,不该为了促进利益而随意改动。假如您有关于法令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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