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组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19:20指经由好坏关系人的请求,在审判机关的掌管和好坏关系人的参加下,对具有重整原因和运营才能的债款人,进行生产运营上的整理和债款债款关系上的整理,以期脱节财政窘境,重获运营才能的特别法令程序。
2006年11月7日,广东省肇庆市银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银华公司)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风华集团)签定《协议书》,约好:风华集团从2006年12月1日起按月分期归还所欠银华公司金钱,每期还款人民币1000万元,直至还清悉数欠款停止。尔后,因为风华集团没有依照协议归还到期欠款,银华公司屡次向风华集团宣布《催收通知书》,风华集团亦未能及时归还。银华公司以为,风华集团欠其告贷本息72819836元,无法归还到期债款,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有关规定,银华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宣告风华集团破产还账。
时隔两日,肇庆市金叶出资开展有限公司也以为,风华集团欠其告贷本金18611万元及相应利息,无法归还到期债款,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公平整理债款债款,向肇庆市中院请求宣告风华集团破产还账。
收到上述两请求书后,肇庆市中院于2007年6月29日依法裁决受理了该破产案。自此,处于国内电子界领先地位的风华集团,走向了破产边际。
挑选重整防止负面影响
风华集团是于1996年12月28日经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建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作为一个从事出资运营的集团公司,风华集团本部没有直接生产运营,收益途径主要是经过对部属企业参股、控股而取得分红。它是上市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
但前几年因为电子元器件职业不景气,产品盈余才能下降,仅靠出资分红的收入已无法承载风华集团负债总额巨大、利息支出沉重的担负,多年的亏本形成企业严峻资不抵债,显着缺少清偿才能,现已无法清偿到期债款。
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风华集团债款人的债款总额为26.62亿元,企业净资产为-18.63亿元。
身负巨额债款,风华怎么办?
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重整是债款人除直接破产清算外又一种可行的挑选,这是新公布的企业破产法的新增内容。
据风华集团管理人代表黄日雄介绍,因为风华集团是肇庆无足轻重的企业,生产规模巨大,具有9000多名职工,每年税收过亿元,因而假如破产清算,将对地方经济的开展发生激烈的负面影响。根据这样的考虑,风华集团在2007年7月6日提出重整请求及其重整预案,肇庆市中院经全面检查和慎重考虑后于2007年7月11日裁决允许债款人风华集团重整,并发布公告,风华集团进入重整程序。